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📊【個人入息課稅】會計師拆解節稅關鍵⚖️

  • 作家相片: Michael Chan - Bida & Co.
    Michael Chan - Bida & Co.
  • 3月16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📌 核心概念

個人入息課稅非獨立稅種,是稅務寬減安排✅ 適用對象

  • 經營業務東主/股東

  • 出租物業業主

  • 非適用者:僅薪俸收入且無業務/租金者

🔍 三大節稅優勢

1️⃣ 扣除項目多元

  • 按揭利息|慈善捐款|租金|業務虧損|個人免稅額

  • :出租物業業主可扣減供樓利息(上限物業淨值)

2️⃣ 累進稅率適用

  • 適用於合併收入(薪俸+業務+租金)

  • 低於標準稅率者受惠(如年收入≤$500,000)

3️⃣ 虧損抵銷收入

  • 業務虧損可抵銷其他收入(如薪俸)

  • :李先生業務虧損10萬,抵銷薪俸收入後少繳稅10萬,抵銷薪俸收入後少繳稅16,040

🚨 不適用情況

⚠️ 高收入者可能不利

  • 累進稅率最高17% > 標準稅率15%

  • :陳女士薪俸50萬+租金50萬+租金38.4萬,合併後稅率17%反增稅負

⚠️ 已婚人士分開評稅限制

  • 2018/19起可選擇分開評稅,但需符合共同申報條件

💼 案例分析

案例1:出租物業業主

  • 陳女士:租金40,000/月+按揭利息40,000/月+按揭利息42,000

  • 選擇個人入息課稅


    → 稅款14,700(原物業稅14,700(原物業稅57,600)


    → 節省$42,900

案例2:業務虧損抵銷

  • 李先生:薪俸40萬+業務虧損40萬+業務虧損10萬

  • 選擇個人入息課稅


    → 稅款8,520(原薪俸稅8,520(原薪俸稅24,560)


    → 節省$16,040

📝 申請條件與流程

資格

  • 年滿18歲|通常居住香港|臨時居民(年度逗留>180天)

申請期限

  • 課稅年度結束後2年內 或 評稅通知書發出後2個月內

撤回條件

  • 評稅後6個月內|需夫妻共同撤回(若共同申報)

👫 已婚人士重點

1️⃣ 共同申報

  • 2018/19前強制合併申報|現可選擇分開評稅

  • 合併後按比例分攤稅款

2️⃣ 免稅額加乘

  • 夫妻合併免稅額$264,000(2023/24年度)

案例:張先生(業務利潤48萬)+張太太(租金收入48萬)+張太太(租金收入19.2萬)→ 合併後應繳稅$36,120,分攤後各自繳納

✍️ 專業聲明本文依據香港《稅務條例》及稅務局指引撰寫,具體個案應諮詢持牌會計師。#持牌會計師團隊 #稅務規劃專家


個人入息課稅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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