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登記
有限公司須在實際開業後的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局長其業務的資料,包括業務名稱、業務描述及業務性質、營業地點的地址和開業日期。
如要更改以下資料,也要於一個月內通知商業登記處。
- 更改業務地址
- 更改業務名稱
- 更改業務性質等等
不依時遞交通知書的後果
違例人士可處罰款$5,000及監禁1年
本公司代辦更業務地址、業務名稱及業務性質等等,詳情請去以下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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