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有不少夫婦在報稅時都會有個疑問,究竟應該分開評稅還是合併評稅呢?
***如果選擇合併評稅令夫婦整體繳交的稅款減少,稅務局會向收入較高的一方發出稅單,要求他/她繳交稅款。
合併評稅的條件
1. 必須是已婚人士及其配偶,而且兩人均同意選擇合併評稅,並須每年重新提出申請。
2. 申請合併評稅的課稅年度,兩人都有應課薪俸稅的入息。
選擇合併評稅的好處
分開評稅
如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其中一方的總入息少於他/她應得的免稅額,採用分開評稅便會使入息少的一方有剩餘的免稅額。
如果選擇合併評稅
總入息和免稅額都會合計,有剩餘免稅額的一方的免稅額也可以於合併評稅中一併扣除。
以下有簡單例子說明分開評稅與合併評稅有何分別
在2018/19年度,李先生和李太太的年薪為$540,000及$120,000。他們育有一名兒子,兩人均同意提名李先生申請子女免稅額,究竟分開評稅及合併評稅下薪俸稅應怎樣計樣?
採用分開評稅方式計算
採用合併評稅方式計算
從以上例子,合併評稅比分開評稅少付稅款$3,606。
是不是所有夫婦合併評稅都比分開評稅少付稅款呢?請看以下例子
當以上例子,李太太的年薪為$420,000,該年度的薪俸稅又應怎樣計算呢?
採用分開評稅方式計算
夫婦應繳稅款總和是$7,900+$7,900=$15,800
採用合併評稅方式計算
夫婦合併評稅應繳交稅款為$53,800。
由此可見,在上述情況下,選擇合併評稅並沒有好處。
*2018/19年度利得稅、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可獲寬減百分之一百的稅款,以每宗個案$20,000為上限。
如果你對夫婦應分開評稅或合併評稅有問題,歡迎與我們聯絡
☎️Tel: (852) 2813 5163 📲WhatsApp: (852) 6351 6101 📳WeChat: bidatax 📧Email: mc@bidatax.com 🌐Web: http://www.bidatax.com 🏠Address: 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30-132號大生銀行大廈701室 👨⚖️Live chat: http://api.whatsapp.com/send?phone=85263516101
Comments